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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浦东检察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为浦东引领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法治保障 ,浦东新区纪委监委与浦东新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双向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浦东新区首次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也是双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
《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双方在助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互相协调上将形成更大合力,监督网络被织得更加紧密牢固。
日前,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浦东新区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实施办法》,并就监检协作展开交流。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晓辉,浦东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出席活动。
交流中,该院第三检察部介绍2022年以来,浦东新区检察院累计向浦东新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8条。在会上,该院检务督察部向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了《实施办法》签署后的首条案件线索,监检双方问题线索互移有了新的开端。
《实施办法》聚焦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这一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创新性地推动相关问题线索由单向到双向移送转变,完善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线索移送、互涉案件处理等方面的衔接机制,涵盖了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领域,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和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贯通协同,将监督的网织得更加紧密牢固。
《实施办法》共15条,具体规定了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和区检察院双方的问题线索移送类别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类,线索管辖依据“先横后纵”的移送原则(即先向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移送,后由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移送审批和移送流程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执行,填写《移送问题线索函》,出具《问题线索送达回执》,移送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反馈、会商和协作机制。
此次召开座谈并会签《实施办法》是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积极体现,也是双方携手护航浦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浦东新区检察院将聚焦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这一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把监检协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能,在“四大检察”融合办案中深化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发现和查处,以更加主动的作为和服务融入浦东引领区建设工作大局,共同为服务区域发展作出新的探索。